南阳府属所属机构,元代不 详,明清基本相同,主要有:同知通判属:同知、通判都是知府的佐官。元明清南阳府均设有同知。通判元代称判官,明代改称通判,清 代因之,与同知分掌巡捕、粮运、河防与农田水利、屯田等事。军厅、粮厅:在府属东,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,军厅裁并入粮捕厅,康熙二十二年 (1683年)复设于淅川县。推官署:即李署(李是古代法官的名称),后称理刑厅。元、明时南阳府皆设有推官,掌勘问刑狱,协助知府掌理刑法与典章制度。 经历司:明代原在府大堂东,后迁出。照磨所:原在府大堂西,后移至李署南,后废。司狱司:清《康熙府志》载:“司狱司在府仪门西,今废”。府儒学:元至元 八年(1271年),改州学为府学,后毁于战火,明初重建,清初又移建城内明唐王府故址,即今王府饭店。税课司:明洪武初年建,愿在府署后,后迁府署内。 宛城驿:明正统四年(1439年)建,其故址在东门外邮驿街,即今新生街。此外,尚有阴阳学、医学、僧纲司等。